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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要买个太阳》正文 第四十三章 搏击长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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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然后,雨就下了整整一夜。

    兰河阳在观天台后身的小院里住了一晚,这应该是古代背景下的星级酒店了吧,呵呵。

    在他跟万夫求证后,惊异地发现这里的防水材料是真的牛。

    名为“胶丹樟”树,树冠不密,但多结果,叶分五瓣,呈青色火焰状,通常会长到10步高(约5米长,黄土之国以步为长度单位,约05米步)。

    纯天然树果榨取汁液,析出水分以后,便是种可塑性记忆材料,不仅防水耐磨,而且榨剩下的果渣还能做肥料,妥妥的经济作物。

    万夫家的房顶就是使用的这种防水材料。

    虽然还不知道具体的产量,但听起来不是很低,对于生长环境也没什么要求,温度适宜就好(不过对于黄土之国的温度适宜,那应该处在温带和亚热带之间,要求也不算苛刻,具体数值还要进一步测试)。如果能够在地球成活,在配合各种现代的防疫和种植技术,应该会得到更大的产出。

    不说别的,单论它纯天然的形状记忆性,就比橡胶之流要省下很多生产步骤,大大降低了成本,有很多工业上的用途,未来前途可以预期。

    只这一点,他就不想错过。

    而且比起需要恢复期的橡胶树,胶丹樟的采摘更加温和安全,不会伤及根本。

    好在,在城外就有成片野生的胶丹樟林。

    虽然因为它的实用价值,已经有人开始在山上专门种植胶丹樟,但现今世界依旧是以农为本,再加上胶丹樟分布广泛,直接到林子里去摘就好了,又何必费力不讨好地专门侍弄它。

    很多人都这么想,兰河阳也无从评价,早晚他们会经历真正的工业时代的,到那时就会明白今日的想法有多么狭隘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云收雨歇,天方晴好。

    第二天上午,二人匆匆来到城外的樟子林。

    只不过两个人的心态与刚来的时候都有了很大的不同。

    兰河阳出城在山中寻访胶丹樟,是为了回归的考量,同时也是在找一个高度适宜的山坡,为了给万夫留下最后的礼物。

    是的,此时他已经萌生退意了。

    任务完成后,又得到这样具有潜在价值的特产,应该算是收获不菲了。再加上黄土之国现在正弥漫着战争的阴云,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的国民都不当一回事,但听话信三分,不可全信,河阳不会拿自己去冒险,还是早早退场的好,反正在这个古代背景的世界也没办法榨出更多的油水了,其他稍微有价值的东西,他又看不上。

    比如机关术,这可不像在某个动漫里描述得堪比魔法道具的东西,这里的机关术就是机械的应用,不算初级,但也就是中级的水平。哪怕是他们用来攻城掠寨的大型机关,只问一句:“比起大伊万如何?”

    现在的这些技术,反到没有材料有价值。

    至于昨天欣赏的来自其他星球或是世界的景象,那便是镜中花,水中月,看得见,摸不着。除了能欣赏以外,既研究不出它的原理,又没办法飞上九天摘星揽月,实在是鸡肋鸡肋。

    这个“一级特殊”的特殊多半也就是特殊在这独特的星体结构上了,现在的他没有能力去揭开谜底,又何必浪费时间,若是真有兴趣,等自己经历了几个高等级的世界,攒下一些实力再过来也不迟。

    所以,在采集完胶丹樟的种子和果实之后,再把他最后的礼物交给万夫,他就决定离开了。

    而万夫呢,自从在观天台遇见了故人,好不容易涌起的心气,也被一下子浇灭了,他原本就是想从兰河阳这里再得到些信心和支持,想起了往日种种,虽然不至于怀疑自己的决定,但也是精神恍惚,所以跟着河阳出来,也是有些随波逐流之意。

    “嘿咻嘿咻~”

    在费了些力气爬上胶丹樟的树顶以后,河阳也看到了那些挂在主干和枝杈之间的网球大小的一簇簇果子。

    胶丹樟的树皮跟椰子有点儿像,都有着凹凸分明的木质,像是一圈圈裹起来似的,所以爬上去还算比较省力,5米高的树身比起椰子树来也安全了很多。

    递出西瓜刀在树顶轻轻一划,一串珠结的胶丹就应声而落,砸在了腐殖堆积的地上。

    这一棵树大概能砍下六七串,每一串上都能挂着十多个网球大小的胶丹,产量虽然不能跟那些改良过的水果相比,但作为原始母株,也算是很可观了。

    胶丹樟的种子不再果实内部,而在蒂上,收集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,它的果实内部是一整块像是火龙果一样的白色肉质,而没有那些芝麻一样的籽。

    感觉一棵树的收获就能把他的背包装满,河阳利索地下来以后,也没再去征服第二颗树。

    将这些果实和种子都分开装好,他带着万夫来到了一处他瞄了一上午的山崖处,等走到时已经快要日中了。

    万夫有些不明所以,但也大致能猜到,这就是所谓的好东西了吧。

    “这几天我看到了你的迷茫。”

    兰河阳坦白讲。

    “你想去征服天空,到那片瑰丽的世界去看一看,但心里却在怀疑人究竟能不能飞翔。”

    万夫闻言一怔,犹豫了一下,郑重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我认识一个人,他叫万户,跟你的名字很像。(万户原名陶成道,此处的万户是朱元璋的封赏。不过兰河阳的重点在讲故事,没必要解释那么多。)”

    河阳没有继续给他打鸡血,而是娓娓道出一个故事。

    “这个万户,自幼就向往天空,所以钻研火器之道。在学有所成之后,他将几十个火箭绑到了椅子上,然后手持两个大风筝,想借助火箭的推力飞上天空。”

    “火器?那是什么?”

    万夫好奇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就是能喷火的一种工具,但是比较危险。”

    河阳简单解释着,并没有深入地说什么燃烧啊,爆炸之类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那他,这个万户最后怎么了?”

    万夫迫切地想知道故事的结果,这是他知道的第一个主动去研究天空的人。

    “结果重要吗?”

    河阳忽然反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不重要吗?”

    万夫眼中闪烁着倔强。

    “好吧,”河阳叹了口气:“因为没有事先准备,他被火箭给炸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死了……”

    万夫没有纠结炸死是什么死法,反正人就是,死了。

    “天空真的是无法征服的吗……”

    他喃喃地道,挺直的腰板也一下子泄了力,摇摇欲坠地站在了那里。

    “万户虽然倒在了追寻真理的路上,”

    兰河阳慨然高声道:“但他成功证明了我们人类可以飞上天空。”

    “这,便是成功。”

    “而现在。”

    “我将向你展示,人类究竟如何征服天空。”

    他慢慢走到了崖边,停下,回头蓦然一笑:“这也是我的临别礼物。”

    说罢,他将背包抱在了怀里,然后纵身一跳。

    “别!”

    万夫刚刚意识到他究竟在做怎样的疯狂举动,只来得及说这一个字,眼前就失去了河阳的身影。

    他赶紧连跑带爬地赶到了崖边,往下看去。

    “唞——”

    却听见一声布料撕拉抖动的声音。

    然后一阵风从谷底吹来,只见一道白色的身影从他的眼皮底下慢慢升起,升起,越过悬崖,强压青山,渐渐地飞向大日,成为这昭彰天地之中最缥缈的一个灵魂,也是最显眼的色彩。

    万夫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神秘而让人向往的身影看,嘴巴大张着,已经磕磕巴巴说不清楚话来。

    “飞,飞了……”

    他忽然神情激动地惊叫道,惊起林中飞鸟无数。

    脸色不知不觉中已经涨得通红,两行热泪早已流下,甚至沾满了他的衣襟。

    “人,是可以翱翔天空的。”

    下一刻,万夫突然坚定地自语道,不像是之前的一腔孤勇,这次在他的身后,有着兰河阳,有着万户,有着许许多多心念着飞天的前辈们,给予了他力量。

    原来他从未孤单过。

    看着这个三角形的“风筝”在空中盘旋了几周之后,忽地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万夫大急,以为是河阳出了什么意外,可目力所及,又哪有对方的影子呢。

    后来他渐渐明悟,他大概不是此世之人吧。

    三十年后,万夫研究出的“风之翼”一度改变了战果的乱局,这样他以发明者的身份登上了历史的舞台。

    终其一生,他也只有这么一件脍炙人口的发明。

    虽不像机关圣人一样在后世具有崇高的地位,却也因此位列先贤席位。

    兰河阳大概怎么也想不到,他用来激励万夫的这次飞行,却造就了这个威名赫赫的攻城武器。

    或许他能想到,就像核弹之于爱因斯坦,人类的历史就是纷争的历史,科学在可见的历史和未来里都是优先为战争服务的。

    千百年以后,黄土之国早已作古,黄土王城早已因为土地沙漠化而掩埋在黄沙之下,人们提到它的名,大概也是作为十三战国之一而被想起,但万夫却因为“风之翼”而被尊为了“滑翔翼之父”。

    他一直说自己的才能(发明)是“得天所授”,那个见证了此世人类最初飞行的悬崖,也成了大名鼎鼎的“遇仙之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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