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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记忆魔眼》正文 章十三 星期天的午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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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现在早已过了成功学泛滥的年代了,往了看,是因为民智已开,民众知识水平上涨,技术型人才越来越多,过去无脑奋斗的上升途径不再试用。

    宏观层面讲,则跟国家当下的经济转型脱不开干系。

    成功学鸡汤泛滥的年代,刚好也是国家经济飞速增长的年代,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依然遍布大江南北的年代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国家急需大批廉价劳动力扩大产业链,抢占国内国际市场,在低端工业品行业挤兑外国企业,所以鼓励民众加班、熬夜、奋斗的狼性文化大行其道,这一文化现象归根结底是在为当时的经济需要服务。

    然而当下,第二产业的市场早已饱和,只知埋头苦干的低端劳力已不再是企业的主要需求,因此成功学理论在完成历史使命后,理当隐退了。

    国家经济转型之后,低端劳动力失去市场,企业需要的不再是加班文化而是知识崇拜,升迁最终看的是你的“功劳”而非“苦劳”。

    因为现代企业管理需要的人才是多方面的,敢于苦干只是其中一方面而已,就算在销售上干出了成绩,但对人事调动、财务经营、投资预测、基本生产全都一窍不通,哪怕看在你辛苦的份儿上给你升职了,你又能胜任哪个职务呢?

    想到这儿,陈风不禁感到一丝嘲讽。

    假使没有昨天的惨痛经历,他就不会和恶魔缔结契约,就不会解锁完全记忆能力,也就不会一晚上把整书柜的书都啃完,也就不会一夜间想到这么深的问题。想不到这些,他就会依然拘泥于过时的思维,在无意义的空耗中耗尽自己的一生。

    有时候人生就是这么个充满巧合的东西。

    但冥冥之中,又像是有着某种定数。

    说不清,道不明。

    起身,打开书柜,昨晚陈风只是把书柜里的书扫了一遍,虽然书里的内容他大多记下来了,但阅读这种事,说到底只有在手里握有纸张的那一刻,你才会有所感悟。

    哪怕书里每句话、每个字你都背下来了,口头上默念一遍,和拿着书本一字一句地看,感觉依然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同一个字,在不同时刻、不同心境下读,看到的或许就是两种不同的场景,一本书多读几次,阅读时多换几个角度,边读边和已有的知识向联系,一本书所能提供的知识可以远超它本身的篇幅。

    一直阅读到了午夜十二点半,陈风才放下书本,这回他专挑了几本营销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仔细观摩,为的是给下周的工作打好基础,还有明天赴夜秋茗的宴也是他表现自己的机会,如果能让夜秋茗对自己刮目相看,或许今后在公司里他也不再是孤家寡人了。

    “明天除了接受夜秋茗邀请,还得多充实下自己,到市图书馆办个借书卡,没事过去逛逛。”

    他在心中暗自定下了一个目标,先把市图书馆的书全看一遍。

    有时间的话再回母校一趟,把瀛洲大学图书馆的书也全看一遍。

    市图书馆的书以大众读物为主,而学校的图书馆以专业书籍为主,陈风觉得两者都不该放过。越是读书,陈风就越是发现自己懂得太少,像他珍藏的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专著,他虽然凭借记忆力背了下来,但里面很多专有名词他都看不懂,还得边看边百度。自己知识量依然匮乏,这是陈风在精读了一些书籍后得出的最大结论,也是今夜最大的收获。

    “人类,我要睡觉啦!让开让开!”

    因为没有适合她的衣服,恶魔穿着陈风的恤和秋裤就当睡衣了,宽大的衣服像件袍子盖在恶魔身上。恶魔抱着枕头,轻轻踢了陈风一脚。

    “好好好,睡觉睡觉,我睡沙发你睡床,祖宗”

    论年龄,恶魔真算是陈风的祖宗辈了,只不过恶魔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封印中度过的,清醒时候很少,因此她的心理年龄并不大。

    “把你手机借我玩玩呗,苏醒两年了,你们人类又发明了新奇玩意儿,我都没上手过。”

    “你睡着了就借你。”带上门,陈风随口道。

    “当我傻么?睡着了你怎么借我?”

    “梦里借你啊。”

    一觉睡到大天亮,前天陈风熬到凌晨四点才睡,今晚可算是好好补了一觉。

    头一次睡沙发,陈风还觉得有些不适应。

    并不存在什么“昨夜遗留其上的少女香气”,搂着被子,陈风只想起了时候跟老爸坐火车,睡卧铺,那床也就和沙发差不多宽度,甚至还宽一些,他躺在床上,经常幻想着自己一个翻身跌到地上。

    起床,刷牙,洗脸,做早饭。

    两个煎蛋,两杯牛奶,两个面包,卧室里传来阵阵柔柔的鼾声,陈风先是吃掉了其中一半,剩下一半本想给恶魔留着,仔细一想,好像恶魔说过她不需要吃东西。

    但再一想,自己是主,她是客,不管她爱不爱吃,礼数总得尽到,所以另外一半的早餐他还是放在桌上没动。

    整理了下衣装,出门。

    径直去往附近的超市,陈风推着购物车东逛西逛,为恶魔准备的牙刷、漱口杯、水杯、水盆、洗面奶、儿童洗发露都被他装入了购物车。除了生活用品外,称身的衣服、外套、秋裤、内裤和鞋子各买了两件,因为拥有完全记忆能力的缘故,他可以将记忆中恶魔的体型和不同型号的衣物相比较,也就不用担心尺寸问题了。

    直接用肉眼就能看出一个女孩的三围尺寸,这大概是不少男人梦寐以求的超能力吧。

    因为快入冬了,陈风还不忘给恶魔买了件冬装,陈风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对她太宠了点儿。

    “唉,我就是太单纯善良了,所以两年来才工作不顺、受人排挤,以后得学着做个坏人了。”

    埋单之后,陈风拎着大包包回到了家,此时恶魔已经起床了,在看电视。

    不出所料,桌上的早餐她动都没动。

    “昨天让你请了吃,我得到的最大教训就是,不能让你请吃。”听见开门声,恶魔头也不回,盯着电视大声道,“有些人心思猥琐,鬼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。

    “行了,知道你是吃饱了撑的,下次少吃点,别吃坏肚子了吃货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毒舌会死啊。”

    毒舌?

    陈风摇摇头,明明自己一向不善言谈,要不然干推销也不至于这么失败,怎么会毒舌呢?

    凭空污人清白啊。

    “东西我放这儿了,自己收拾下。”

    “干嘛要我收拾?你听说过有恶魔给人类收拾衣服的?”

    “这些都是给你买的,你的衣服、你的洗脚盆,别说得好像是为了我。”陈风的语气不免重了几分。

    “111。”恶魔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掏出手机,正好,夜秋茗给他发了条短信,吃饭地点是在黄鹤区绿荫街的风号餐厅,离他家不远不近吧,现在赶过去应该来得及吃个午饭。

    回了她一个电话,陈风叮嘱恶魔务必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要乱跑,不要给他惹事。

    “我这人没啥朋友,有人敲门肯定别有目的,直接装作没人。要有强盗撬门或是翻窗户进来了的话,不要慌,可劲叫就是,他若是威胁到你性命你也大可咬他一口,但注意,别轻易暴露你的身份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~”

    恶魔惬意地躺沙发上看着电视,直到陈风的关门声“哐当”响起,恶魔才突然发觉,陈风的话似乎哪里不对味儿。

    “等等,你这是把我当看家狗了吧喂!”

    坐了趟公交车,陈风花了将近半个时赶到了风号餐厅,夜秋茗在二楼预订了一张餐桌。

    在餐厅一楼兜了个圈,找到厕所,蹲了个大号,陈风才去往二楼接受夜秋茗的款待。

    看到陈风的身影,夜秋茗笑着招了招手,示意自己在这儿。陈风大步流星走过去,从容地坐下,一旁的服务员端上几盘菜、一锅汤,食物不多,也不算丰盛,但毕竟是个心意。

    毕竟夜秋茗职位比陈风高得多,但远不及挥金如土的程度,说、电影里那种一掷千金的重恩感谢在现实中还是太过浪漫主义了。

    “哟?来啦?”夜秋茗赶忙为他夹了个菜,“前天的事,多谢你了,没想到我们公司也有你这样勇猛的人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?勇猛?”陈风是真觉得夜秋茗言重了,“大姐夜经理,我没听错吧?”

    陈风自嘲地笑了笑,夜秋茗愣了愣,随即也笑了起来:“哈哈哈,当时我包落下后,我就直接跑了,只剩你和那个抢劫犯对峙,警察也说是你吓退了抢劫犯。”

    “警察也只听见了我的一家之言呐,真相究竟如何,或许天下也只我和那劫匪二人知,不是么?”

    陈风腰肢挺立,正襟危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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